10月23日,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fā)布《關于提醒創(chuàng)新主體關注專利預審服務 備案申請的通知》備案申請條件中有以下內容:
1.注冊地、登記地在上海市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
2.生產、研發(fā)或經營方向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復產業(yè)領域相關,并具有研發(fā)經費投入和自主研發(fā)能力;
3.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穩(wěn)定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規(guī)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4.三年內無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近三年內無專利不誠信行為。
通知原文
關于提醒創(chuàng)新主體關注專利預審服務
備案申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日前,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上海保護中心”)網站“預審備案”和“專利預審”等相關業(yè)務入口已接入“上海一網通辦”。同時,10月初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定,上海保護中心的專利預審服務分類號受理范圍調整(見附件1)。為保證更多創(chuàng)新主體及時、便捷地享受專利預審服務,上海保護中心長期開展企事業(yè)單位申請主體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備案申請條件
二、備案申請材料
三、備案申請方式
四、備案申請流程
五、注意事項
1.上海保護中心是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提供的預審備案和專利預審服務均為公共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上海保護中心從未也不會委托任何組織機構或個人代為辦理任何相關工作,備案主體需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2.符合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請備案,經審核通過成為預審備案主體后,即可向上海保護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服務申請,專利預審服務相關政策文件登錄上海保護中心網站查看;
3.已備案企事業(yè)單位無需再次備案。
附件: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服務分類號表
左右滑動查看圖片
微信掃一掃
關注該公眾號